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催資料公文怎麼寫?說清楚缺什麼、怎麼交

催資料時,先讓對方知道「還缺什麼、什麼時候要、要交到哪裡」。寫得清楚,比一再說「請儘速辦理」更有幫助。寄出前先查收件紀錄,別讓已經交資料的人又收到催辦。

阿晴這次遇到什麼事?

以下是虛構教學故事:艾映晴(阿晴)在四元倉庫工作,長官是庫長,對外聯繫的對象是 AI 大賣場。這組角色用來示範寫法;事情經過與資料需求都是為教學編寫,不代表真實往來,也不表示這些單位是政府機關。接續收貨核對的故事:阿晴收到 AI 大賣場的商品品項表,卻還缺各品項的出貨數量。庫長需要完整資料才能看出差異,阿晴於是準備提醒對方補送。

一定要發公文嗎?

如果只是日常確認,一封信或一次聯繫可能就能解決。行政院《文書處理手冊》第15點(二)也提到,不必正式行文的聯繫、資料蒐集等事項,可用電子郵遞處理。本篇示範的是已確定要用函提醒的情況;實際要用哪種方式,仍看事情需要和單位規定。

催之前,先把這四件事查好

阿晴先確認以下資訊,再動筆。這是本文整理的檢查方法,不是每個案件都必須套用的官方表格。

  • 到底缺什麼?已收到品項表,就只列缺少的出貨數量,不要叫對方全部重交。
  • 缺哪一批?核對訂單或交貨紀錄,讓雙方知道在講同一批商品。
  • 何時要、怎麼交?先確認合理期限、檔案格式和收件管道;不要用含糊的「有空再給」。
  • 之前真的催過嗎?查過紀錄,才能寫「再次提醒」;也不能把沒收到直接說成逾期。

虛構範例:阿晴請 AI 大賣場補送數量

為了把例子寫完整,以下假設雙方已確認:9月1日至7日這批貨的數量尚未提供,補件期限為115年9月15日,資料可回覆到原聯繫信箱。日期、進度和送件方式都是虛構設定,實際使用要換成已查明的資料;沒有補上任何虛構文號或法律依據。

發文單位:四元倉庫
受文者:AI 大賣場
承辦人:艾映晴(阿晴)

主旨:為核對四元倉庫收貨紀錄,請於115年9月15日前補送同年9月1日至7日寄送本倉庫之各品項出貨數量,以利完成核對。

說明:
一、已收到上述期間的商品品項表,尚缺各品項的出貨數量。
二、請在原品項表補上出貨數量,並回覆至原聯繫信箱。
三、如無法於上述期限提供,請先聯繫本倉庫承辦人艾映晴,說明預計提供時間。

為什麼這樣寫?

主旨先說「要補什麼、何時補」,說明再列「收到什麼、缺什麼、怎麼交」。AI 大賣場不用猜,也不必重做已交過的資料。手冊第16點提醒事實與日期要核對,段落可依事情需要調整;這個例子用主旨加說明就能交代,不必另外湊一段辦法。

這些話先別急著寫

庫長希望資料快點到,不代表阿晴就要把語氣加重。要求能不能辦到、內容是不是事實,才是檢查重點。

  • 「請儘速提供相關資料」:太模糊。像例子一樣指出缺少的欄位和確定期限。
  • 「屢催未覆」:只有真的多次催辦而未獲回覆才能這樣描述,先核對紀錄。
  • 「逾期視同同意」或「未交將受處分」:不能自己增加未確認的後果或權限。
  • 不知道有沒有收到:先改成詢問,例如「請協助確認出貨數量資料是否已寄出;如已寄出,請告知寄送時間,以利查收。」

把你的資料整理成草稿

點選文末「開始撰寫公文」,進入產生器,把「已收到什麼、還缺什麼、確定期限、送交方式」寫進白話事由與希望對方如何處理。範例只是寫法練習;草稿仍需核對並依單位程序審核,不保證可直接正式發文。

政府官方來源與查證

  • 行政院《文書處理手冊》(112年9月):第15點(二)、第16點(二)及(三),印刷頁6–8(PDF第10–12頁):電子郵遞適用事項、資料核對與分段原則。催辦清單與範例為編輯建議,非官方定型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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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始撰寫公文